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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雲:王丞相過江左,止道聲無哀樂、養生、言盡意,三理而已。然宛轉關生,無所不入。
颈部
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。歆蠟日,嘗集子侄燕飲,王亦學之。有人向張華說此事,張曰:“王之學華,皆是形骸之外,去之所以更遠。”
夕山洵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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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壽美姿容,賈充辟以為掾。充每聚會,賈女於青璅中看,見壽,說之。恒懷存想,發於吟詠。後婢往壽家,具述如此,並言女光麗。壽聞之心動,遂請婢潛修音問。及期往宿。壽蹻捷絕人,踰墻而入,家中莫知。自是充覺女盛自拂拭,說暢有異於常。後會諸吏,聞壽有奇香之氣,是外國所貢,壹箸人,則歷月不歇。充計武帝唯賜己及陳騫,余家無此香,疑壽與女通,而垣墻重密,門合急峻,何由得爾?乃托言有盜,令人修墻。使反曰:“其余無異,唯東北角如有人跡。而墻高,非人所踰。”充乃取女左右婢考問,即以狀對。充秘之,以女妻壽。
相忘蚕
子言之曰:“为上易事也,为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”子曰: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恶如《巷伯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,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仪刑文王,万国作孚。’”子曰:“夫民,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,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齐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。故君民者,子以爱之,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孙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罪用命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也。’”
夜五秒
是月也,驱兽毋害五谷,毋大田猎。农乃登麦,天子乃以彘尝麦,先荐寝庙。是月也,聚畜百药。靡草死,麦秋至。断薄刑,决小罪,出轻系。蚕事毕,后妃献茧。乃收茧税,以桑为均,贵贱长幼如一,以给郊庙之服。是月也,天子饮酎,用礼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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